张丽娜,沈俊源,于倩雯
摘要:
面向纳污红线控制要求,结合我国流域纳污总量分解实践,以纳污总量控制、兼顾公平和效益、尊重区域水环境容量差异、保障社会经济发展连续性为配置原则,构建流域初始排污权多因素混合配置模式,并从配置模式的侧重点和功能角度,与现时经济活动量配置模式、非经济因子配置模式和排污绩效配置模式进行对比分析。以太湖流域为例研究结果表明:多因素混合配置模式集聚多种配置模式的优点,与水环境容量配置模式的配置方案比较接近,实现流域水环境纳污总量控制的有效分解,但适度提高了江苏省和上海市的COD、NH3—N和TP的初始排污权量,有利于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公平。同时该配置模式操作简便,易于推广。《水资源与水工程学报》
DOI: CNKI:SUN:XBSZ.0.2018-02-003